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截止到8月31日!2023年河南省创新型中小企业评价工作开始啦!

发布时间:2023/7/31 16:32:15

各省辖市、济源示范区、航空港区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:

根据《河南省优质中小企业梯度培育管理实施细则(暂行)》(豫工信企业[2023] 45号以下简称《实施细则》)要求,为推进我省优质中小企业梯度培育工作,决定开展2023年河南省创新型中小企业评价工作。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
一、参评条件

拟参与河南省创新型中小企业评价的中小企业应具备以下条件:

▶(一)、在河南省内工商注册登记,具有***法人资格;

▶(二)、符合《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》;

▶(三)、企业未被列入经营异常***或严重失信主体***,***的产品(服务)不属于国家禁止、***或淘汰类,同时近三年未发生重大安全(含网络安全、数据安全)、质量、环境污染等事故以及偷漏税等违法违规行为;

▶(四)、满足《实施细则》中的创新型中小企业评价标准;

▶(五)、未被认定为省级专精特新中小企业、***专精特新”小巨人”企业。

二、评价标准

《实施细则》附件1: 创新型中小企业评价标准公告条件

一、公告条件

评价得分达到60分以上 (其中创新能力指标得分不低于20分、成长性指标及专业化指标得分均不低于15分),或满足下列条件之一:

▶(一)、近三年内获得过***、省级科技奖励。

▶(二)、获得高新技术企业、***技术创新示范企业、知识产权优势企业和知识产权示范企业等荣誉 (均为有效期内)。

▶(三)、拥有经认定的省部级以上研发机构。

▶(四)、近三年新增股权***总额 (合格机构***者的实缴额)500万元以上。

二、评价指标

包括创新能力、成长性、专业化三类六个指标,评价结果依分值计算,满分为100分。




(一) 、创新能力指标 (满分40分)

1.与企业主导产品相关的有效知识产权数量 (满分20分)

A.I类高价值知识产权1项以上 (20分)

B.自主研发的 I类知识产权1项以上 (15分)

C.I 类知识产权1项以上 (10分)

D.II类知识产权1项以上 (5分)

E.无 (0分)

2.上年度研发费用总额占营业收入总额比重 (满分20分)

A.5%以上(20分)

B.3%-5% (15分)

C.2%-3% (10分)

D.1%-2% (5分)

E.1%以下 (0分)

(二) 、成长性指标 (满分30分)

3.上年度主营业务收入增长率 (满分20分)

A.15%以上(20分)

B.10%-15% (15分)

C.5%-10% (10分)

D.0%-5% (5分)

E.0%以下 (0分)

4.上年度资产负债率(满分10分)

A.55%以下 (10分)

B.55%-75% (5分)

C.75%以上 (0分)

(三) 、专业化指标 (满分30分)

5.主导产品所属领域情况 (满分10分)

A.属于《战略性新兴产业分类》 (10分)

B.属于其他领域 (5分)

6.上年度主营业务收入总额占营业收入总额比重 (满分20分)

A.70%以上(20分)

B.60%-70% (15分)

C.55%-60% (10分)

D.50%-55% (5分)

E.50%以下 (0分)

三、评价程序

▶(一)、企业按工商注册属地原则,自愿登录优质中小企业梯度培育平(https://zjtx.miit.gov.cn/,以下简称培育平台)线上请并自我评价,上传佐证材料。

▶(二)、各省辖市、济源示范区、航空港区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按照择优确定的原则,负责对企业自评信息和佐证材料进行审核、实地核查和公示,并向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申请备案。

▶(三)、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对各地备案的企业进行抽查及公示,公示无异议的,公告为河南省创新型中小企业。

四、时间安排

企业登录培育平台自评时间: 7月21日***8月31日省辖市级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备案文件报送时间: 8月31日前。

五、其他事项

▶(一)、高度重视,精心组织。各地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要高度重视优质中小企业梯度培育工作,加强政策研究和宣贯力度,确保企业了解掌握申报要求,广泛动员符合创新型中小企业评价条件的企业申报。

▶(二)、尽职履职,严格把关。各地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要认真履行职责,严格审核把关,确保推荐的创新型中小企业质量。

▶(三)、要件齐全,规范备案。各地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按时将备案报告报省工业和信息化厅(中小企业局),含材料审核及实地核查真实性***、经公示无异议的创新型中小企业***。电子版(备案文件PDF版附EXCEL格式的汇总表)发送***邮箱。企业申报佐证材料等由省辖市级部门留存备查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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